Monica常常會轉各種郵件給我,
今天收到一封郵件,敘述一個人一次不愉快的交通經驗.
在台北開車,
我常常有一種無力感.
說真的,台灣的教育是愈來愈失敗,
基本來說,我認為有很大部分的人,
是不尊重法制觀念的.
在福爾摩沙小島上,
規定與法律只是一種樣版式的表面文章,

騎摩托車的人,把兩個輪胎當雙腳,
愛怎麼走就怎麼走.
開車的人,把馬路與行人當成遊戲玩伴,
看我怎樣投機,就可得到先機.
政府的交通設計一堆不合邏輯的怪招,
我們的捷運電梯上下方向,忽左忽右搞的人莫名其妙,
道路標示只有設計的人才看的懂,
迴轉道的設計,讓我好幾次差點跟迎面而來的車子擁抱......
車子縣速邏輯更是胡扯的可以,
中山高由林口道收費站那段,
限速一下子90到60到40再到20,
這種規定是為罰單收入?還是想破金氏肇事紀錄?

我只能說,
台灣已經變成一個完全不按牌理出牌的國家,
由總統大人開始,一路傳承到各家各戶....
今天呂副總統又說,可以和高雄市長謝長廷互換位子做做看,
好棒!原來辦家家酒的遊戲,不是小時候的玩耍專利,
現在不分年齡、智慧、場合、身份...都可以玩玩,
民主萬歲!!
胡鬧有理!!!

回到交通話題,
想要活命?
憑自己的本事,
否則.....哼!.....活該!!.....算你倒楣!!!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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